港元或称港币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香港的自治权包括自行发行货币的权力。其正式的ISO4217简称为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香港金融管理局及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3家香港发钞银行于2010年7月20日公布,将推出2010版港币新钞票系列。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了支持。
香港是继纽约和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因此使港币成为体系健全、币值稳定的货币之一。虽然港币发行历史不算长,区域也不大,但其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新款紫色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银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巨额罚款。
虽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但在中国内地和澳门特区的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门的赌场,港元是澳门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