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票及宝钞
清朝鉴于明代发行宝钞的失败,除顺治年间曾一度发行纸币外,此后各朝均未发行纸币。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因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费开支浩繁,又曾先后发行纸币两种:
户部官票
简称“官票”。因以银两为单位,亦称“银票”或“银钞”。分一两、三两、五两、十两和五十两等五种。由户部设官票所核对处收放,规定“官票”一两值制钱二千。
大清宝钞
简称“宝钞”或“钱钞”,以钱制为单位,最初发行“五百文”、“一千文”、“一千五百文”、“二千文”四种面额,后又增发“五千文”、“十千文”、“五十千文”、“一百千文”等面额,规定宝钞二千值银一两。
上述两种纸币几乎同时发行,习惯上两者并称为“钞票”。据说纸币称为钞票即源于此。由于清政府发行此两种纸币并无保证金,加上滥发及各级官吏从中渔利,钞票迅速贬值。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银票三十两才能值实银一两。钱票每千文仅值一百余文,至咸丰末年,纸币实际上已停止流通。,